重磅!延平“共有產權”購房政策來了!
2024-10-10 09:45:29? 作者: 來源:美麗延平 責任編輯:肖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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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全會提出,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南平市委六屆七次全會也提出,要因城施策優化調整房地產調控政策,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住房需求,探索“共有產權”等模式。為貫徹落實三中全會精神,近期從中央到地方陸續出臺了下調首付比例、再次降低貸款利率、支持收購房企存量土地等一系列政策“組合拳”,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日前,為探索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支持城鄉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延平區出臺“共有產權”購房政策,于10月1日起實施,以減輕市民購房壓力,努力實現“居者有其屋”。 一支持對象在南平市域范圍內工作或生活的,無商品住房或僅有1套商品住房需要改善住房條件的家庭(個人)。二房源范圍延平中心城區范圍內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愿參與的存量新建商品住房現房,或已批預售、風險可控的期房。三支持政策1.區住建局牽頭負責協調房地產開發企業,確定具體樓盤促銷價格和其他優惠措施(含一房一價)。 2.延平區統籌1億元(以房票形式),用于支持購買“共有產權”房對象支付首付款(按政策規定的最低首付比例,每套最高不超過20萬元,南平市與區級等比例出資,下同),購房無貸款的參照商業銀行按揭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執行。 3.政策支持對象可在上述房源內跨縣(市、區)選擇購買意向新建商品住房。 4.其他優惠政策:購買“共有產權”房對象,可同步享受我區家電消費、家裝廚衛“煥新”等促銷政策。四實施辦法南平市政府授權南平筑善資產運營有限公司,延平區政府授權福建延福四賢商貿有限公司,共同作為實施主體,負責政策實施具體工作。 (一)資格確認購房人可在市不動產登記窗口或“掌上南平”APP上申請,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依申請確認“共有產權”購房資格,并出具不動產登記信息證明。 (二)辦理購房 1.獲得“共有產權”購房資格的購房人,憑不動產登記信息證明,可在上述房源范圍內選擇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同時與實施主體(市區兩級授權的國企,下同)簽訂《購買“共有產權”房補充協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2.實施主體根據購房合同和按揭貸款方式,向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具相應金額的房票。 (三)其他事項 1.購房人所購“共有產權”房可隨時回購、上市交易,但須向實施主體結清其支付的“共有產權”房票資金后才能辦理產權過戶、變更等相關手續。 2.購房人按照100%房屋產權享受業主權利,并承擔100%業主責任義務,全額承擔購房所產生的各項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契稅、不動產登記費、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物業費、水電氣開戶費等)。 五咨詢電話 延平區住建局:0599-8806979福建延福四賢商貿有限公司:0599-8806880本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實施主體統籌安排的房票資金額度使用完畢,政策即行終止。 本政策由延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解釋。 |